@园区企业,请注意
目前,园区商贸引导资金
园区批发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
都在进行中
快来看看你是否符合条件
类别 | 子类 |
经营奖励 | 商贸企业经营奖励 |
品牌建设奖励 | 品牌首店奖励 |
知名品牌升级奖励 | |
商业体引进品牌奖励 | |
业态创新奖励 | 新消费场景奖励 |
数字化转型补贴 | |
品牌活动补贴 | |
品牌市集奖励 |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园区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或符合条件的分公司。
2、符合园区规划的商贸发展方向。
3、符合附件1:《申报指南》明确的具体条件并提供相应申报材料,合法合规经营,资源集约利用水平较高。
4、依法诚信经营,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5、享受本细则租金补贴的企业,应承诺在五年内不得转让或出租。申报企业均需盖章并提供项目申请表(附表1),申报材料中外文需要对重点部分内容进行翻译。
1、本次申报采取不见面申报方式,具体申报方式为:
请于2024年3月1日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专题应用—财政专项资金平台,进入“资金申报”-申报专题“商贸引导资金项目”,选择具体业务事项点击“申报”、按照要求填写信息和上传相关附件,系统技术支持4008696086。
2、联系方式: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000、67061013、67068125、67068012
园区商务局:66680944、66680927
扫码下方二维码
具体申报要求和奖补细则
本资金申报类别分新增企业落户奖励和存量企业贡献奖励两类。
1、申报单位必须在园区注册成立、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园区范围内。
2、有健全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批发业企业。
3、合法合规经营,资源集约利用水平较高,符合园区贸易发展方向。
4、依法诚信经营,近两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5、符合附件《申报指南》明确的具体条件并按照提供相应申报材料。
1、本次申报采取不见面申报方式,具体申报方式为:
请于2024年3月1日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专题平台入口—业务征集平台,选择“2024年苏州工业园区批发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附件,系统技术支持4008696086。
2、联系方式: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000、67061013、67068125
园区商务局:66680944 、6668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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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申报要求和奖补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