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申报项目包括:商务高质量发展政策中第一部分推动外贸转型升级,第二部分引导服务贸易量质提升,第三部分促进外资提质增效,第五部分推动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和促进消费项下第(十五)、(十六)、(十七)、(十八)条等条款中规定的支持项目;市级外资总部政策中的开办奖励、综合贡献奖励等项目;会展业政策支持的项目。
商务高质量发展政策中推动外贸转型升级项下第(六)至(九)条项目、引导服务贸易量质提升项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补贴项目和市级外资总部政策扶持项目适用全大市范围,其余条款适用于市区范围。
(一)项目申报主体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在苏州工业园区进行登记注册,为具备法人独立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经过核准(备案)。
近3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按规定要求填报有关业务统计数据和信息,配合商务、财政、审计等部门做好财政资金的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申报指南(附件1)的具体要求。
(二)项目申报主体须对照申报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别进行申报,一个项目填报一份资金申请表,不得合并申报。所有项目实施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苏州市系统申报:
(二)园区系统备案:
申报主体访问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http://sme.sipac.gov.cn)--登录--专题平台入口--业务征集平台—2024年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并上传全套申报材料扫描件。
(三)提交纸质材料:
将从苏州市申报系统打印出的申请表和附表及附件证明材料,按照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一份报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服务大厅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苏相合作区企业递交至漕湖大厦7楼707室魏祎晨处。纸质材料必须从园区申报系统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如没有索引页不接收。
(四)申报时间:
系统填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0日,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上午12点,(逾期不接收材料)。
(一)技术支持:
苏州市商务资金申报系统技术支持QQ工作群(群号:873640063),联系方式:0512-68555371,园区系统技术支持:4008696086
(二)业务咨询: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促进外资提质增效类:67068000、67068014、67068019、67068012
其他类:67068000 、67061013、67068125、67068019、67068012
苏相合作区:69575373
苏州市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数据证明开具:
徐老师:13862018879
(三)-1支持企业开拓市场类
单独组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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