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17〕380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增补入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认定范围的通知》(苏科高发〔2018〕195号,以下简称《增补通知》)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备案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174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有关规定,为做好2025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在苏州工业园区注册、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六条有关规定条件的法人企业。
2.2022年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格至2025年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二、申报流程
分为园区受理推荐(园区系统申报、线下材料报送)和国网填报两部分:
(一)园区系统申报
点击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业务征集——2025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模板汇总表填写上传,附件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内容与提交光盘一致),合并成一个PDF,以企业全称命名,10月9日前完成。
提交完成后,待审核通过会生成二维码,二维码可用于窗口扫码登记。务必将打印的二维码装订至纸质申请书的最后一页中。
(二)线下材料报送
企业按照《省通知》要求,将纸质申报材料(A4纸双面印制,绿色皮纹纸封面,书脊处请标注申报年份及企业名称,一式两份,园区系统打印的二维码索引页放最后一页);以及申报材料数据光盘(一式一份),递交园区企服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2-3号窗口,10月9日前完成。
注:企业通过“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生成并打印《申请表》,按要求签字盖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省通知附件1),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一致(若相关证明材料为外文书写,须逐项提供中文翻译材料),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正反打印,在书脊上注明企业名称,并将全部申报资料扫描成PDF格式,制作成数据光盘。
企业须认真检查纸质申报材料,确保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且与数据光盘中的内容一致,纸质申报材料和数据光盘一并送至窗口。
(三)“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线上申报
符合《认定办法》和《增补通知》及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登录“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网址: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点击进入“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我要办理-企业申报-新建申报材料”,按系统要求填写《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通过网络提交材料至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国网系统填报,请于10月9日前完成。
三、咨询电话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000、67068014、67068017
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66681674、66681681
园区系统支持:400 8696 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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