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苏州工业园区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产业、纳米技术应用及新材料产业、人工智能及数字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园区创新创业环境,促进创新资源开放共享,现开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技术平台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依托园区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向科技企业提供科学仪器设备、科技文献等科技资源共享服务,提供研发设计、加工实验、检测评价、人才培训等公共技术服务的,具有基础性、开放性和公益性特征的科技基础平台。
二、申报条件
1. 运营机构为园区国有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园区注册并运营2年以上,财务收支状况良好;
2. 具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和服务定位,提供生物医药及大健康、纳米技术应用及新材料、人工智能及数字产业等领域的技术开发、试验验证、检测测试、人才培训等公共技术服务;
3. 拥有固定经营服务场所、必要仪器设备、专职技术服务团队,从事检测分析等业务的平台需具备相关资质;
4. 上年度服务企业数量不少于30家,服务园区企业数量不少于15家。
三、申报材料
1. 苏州工业园区公共技术平台申报书(附件1);
2. 2024年度工作总结(附件2)、仪器设备清单(附件3)、专职技术服务团队清单(附件4),从事检测分析等业务的相关资质证明等;
3. 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后提交。
四、认定流程
1. 线上申报
企业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点击登录企业用户——业务征集平台——2025年度苏州工业园区公共技术平台申报——上传申报材料。完成线上申报的截止时间为9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
2. 评审流程
通过初审的公共技术平台,科创委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工作。
五、监督管理
1. 获评园区公共技术平台后,科创委将不定期开展线下核查,召集公共技术平台开展工作例会,听取各平台建设进展和发展规划;
2. 各公共技术平台每年度需开展产业技术培训不少于2次、安全管理培训不少于1次,每次课程培训覆盖园区企业不少于20家。
六、咨询电话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000、67068045、67068017
园区科创委:6668219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