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6-01-08

      根据《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0〕1号)和《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流程(2025年修订)》(苏工信创新〔2025〕272号,以下简称《工作流程》)以及省、市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及材料

  本年度需要评价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包括2022年通过评价以及2022年、2023年、2024年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已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除外)。

  评价材料包括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评价数据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2024年认定的只需填报评价数据表)。

     二、材料提交要求 

      1、工业类

      申报企业使用“企业法人”登陆“江苏政务服务”网,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选择“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与评价”在线办理,填报申请材料及证明材料(网址http://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

      企业于1月25日前完成系统提交,并及时完成修改,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软件类

   (1)1月25日前完成系统提交,申报企业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2025年软件类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填写模板汇总表并上传附件完整材料。

   (2)2月3日前,待系统审核通过后完成纸质材料递交,纸质材料(按附件格式,A4纸双面印制,绿色皮纹纸封面,书脊处请标注年份及企业名称,一式一份、电子版光盘一份)递交园区企服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2号窗口

    三、注意事项

     1、企业按照《工作流程》(见附件2)对评价数据表进行自评打分。

     2、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发生更名或重组的,请填写《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名称变更情况表》(见附件9),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和系统提示,务必尽早提交,并及时注意系统状态完成材料修改完善,由于提交或修改不及时造成的申报问题企业自行负责。

     4、本次评价,报告年度指的是2024年。

    四、联系方式   

     园区企服务中心:

     热 线67068000、许老师67068015、项老师67068123

     园区科创委:

     宁老师66682125、邹老师66681681

     技术支持:

     园区征集系统 400-8696-086

     管理系统 025-69652990

     附件: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Zip

附件:

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