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新农创”队伍建设,展示优秀农村创业成果,进一步吸引人才返乡入乡创业。经研究,苏州市拟定于2026年4月下旬举办第九届苏州市农村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选手基本条件
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研人员、乡村工匠、“农创二代”等各类在我市进行农业农村创业活动的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
1.积极投身农村创业干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在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等方面业绩突出。
2.年满18周岁(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一般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须为创业项目的创办人或共同创业者,实际从事该项目创业经营1年及以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
4.近5年无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参赛项目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围绕省、市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成果,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激发创造活力的农村创业项目,并符合下列条件:
1.经营主体以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为主,创办时间不超过10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2.具有创新性、成长性、可持续性、引领性。
3.经营规模适度,具有良好示范作用,创业模式和经验做法可借鉴可推广。
4.经营管理理念创新,技术先进适用,市场竞争力较强,符合生态环保理念。
5.鼓励发展特色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有力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的项目参赛。
6.近五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生态环保等问题,不存在拖欠职工工资和农民款项等情况。
7.入选过农业农村部或省农业农村厅举办的农村创业大赛项目,不得再次参赛;在往届苏州市农村创业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不得报名;获得优胜奖的项目不得连续两届参赛。
(二)参赛项目条件。
参赛项目体现扎根乡村、发展产业,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体现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具备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高质效等特点。所属行业包括但不限于现代种养业、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乡村制造业、乡村信息产业、整村运营等。主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生物育种、农产品精深加工、智慧农业(农机)、生态低碳、休闲农业、农村电商、综合农事服务等方向。
三、赛道设置
根据参赛项目经营主体性质、主体创办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营业收入情况,设置综合初创组、综合成长组两个赛道。
(一)综合初创组。创办时间不超过6年(含),2025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00万元-1000万元(不含)。
(二)综合成长组。创办时间在6~10年(含)之间,2025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000万元及以上。
四、比赛流程和时间安排
1.本次大赛以“5+3”现场路演的方式进行比赛,即5分钟演讲、3分钟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请参赛单位填写参赛报名表(附件1)、项目计划书(附件2)、参赛项目汇总表(附件3),于2026年2月28日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http://sme.sipac.gov.cn)或“经济大脑|企业服务一张网”(https://qytt.sipac.gov.cn)官网——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选择“第九届苏州市农村创业大赛”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上传电子版材料。
五、有关要求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000、67068047
经济发展委员会:66681081、6668102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