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算力互联互通行业节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03-16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算力互联互通节点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6〕35号), 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组织开展国家算力互联互通行业节点申报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工作内容

      ( 一)申报对象。重点行业单位以单独或联合体方式申报。优先支持建设主体和运营主体为同一家单位,服务当地主导产业发展,并单独申报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建设主体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具 备承担项目建设的持续资金保障能力。运营主体应持有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事业单位除外),具有运营必要的场地、设备和人员等条件;近3年未有重大失信记录。优先支持具有一定的算力服务平台基础的单位申报,已自建或纳管算力数据中心。各市电信运营商因是省公司分支机构,原则上不可作为申报单位。

      (三)建设运营。行业节点由申报单位自筹资金建设和运营 算力互联互通节点,为行业内算力互联互通提供算力资源汇聚、算力标识、算力选择等市场化服务,并须接入区域节点。主要包括算力互联网服务中心、算力资源汇聚、算力选择、安全保障等业务和安全管理系统。行业节点申报单位须承诺接入区域节点,为平台对接提供所必要的技术、资源、资金等方面工作支持,并在工信部要求的时间期限内完成接入工作。

      (四)运行机制。根据工信部关于国家算力互联互通节点建 设要求,行业节点须采取“统一标识、统一标准、统一规则”的运行机制。标识方面,通过国家节点获取唯一标识编码,实现算力资源入网入市。标准方面,须按照统一标准建设,统一接口对接,实现互联互通。规则方面,各类算力资源须按照统一规则开展算力交易、互联调度等工作。

二 、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保证材料内容真实可靠,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不得重新申报。关于行业节点建设和运营资金投入情况,可与工信部通知中相关联系人咨询了解,或与四川和湖北等地已建成算力互联互通平台咨询了解。

      (二)设区市工信局可推荐申报1个行业节点项目,并作为行业节点建设运营的指导支持单位。中国电信江苏公司、中国移动江苏分公司、中国联通江苏公司、中国移动云能力中心可分别申报1个行业节点。

三、申报流程

      1.国家系统申报:在线提交入口(http://stateioc.cn/node-apply),申报单位应按照《国家算力互联互通节点建设方案》(附件1)填写申报表(附件3)

      2.企服网站申报:园区企业请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算力互联互通行业节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填写汇总表后将所有申报材料上传。

      (以上两个系统均需填报)

      (二)纸质材料报送

      请申报企业按照申报要求准备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胶装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4号窗口。纸质材料须与网上填报一致。

      纸质档材料和电子档材料的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3月19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可补申报)

      联系方式:67068000、67068047、67061013、66681012 

附件:

附件1-3.pdf

附件3国家算力互联互通行业节点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