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苏州市“科创指数惠”(技术转移补助)工作的通知

2026-03-26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创新创业成本,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和内在动力,形成更具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根据《关于支持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江苏苏州)建设的若干政策》(苏府规字〔2025〕8号)、《苏州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补助实施细则》(苏科规〔2019〕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 2026年度苏州市“ 科创指数惠”(技术转移补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和内容

      (一)技术转移吸纳方(校企联合技术攻关)

      鼓励本市企业采取委托开发、合作开发的方式,与高校联合开展技术攻关。

      (二)技术转移输出方

      鼓励本市企业、在苏州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单位输出科技成果。重点支持在苏州高校院所按照“ 先使用后付费” 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企业使用。

二、支持范围及额度

      (一)支持范围和不支持范围

      技术转移吸纳方(校企联合技术攻关)支持范围:2025 年 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企业购买高校提供的技术开发服务,并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合同由高校于 2025年在当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平台完成认定登记,并取得认定登记证明。

      技术转移输出方支持范围:技术转移输出方对外提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三类技术服务,并签订技术合同;技术合同由技术转移输出方于 2025年度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平台完成认定登记,并取得认定登记证明。

      不支持范围:技术转移吸纳方与输出方存在投资与被投资、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影响公平公正市场交易的关联关系。

      (二)支持方式及额度

      1.技术转移吸纳方(校企联合技术攻关):根据企业与高校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执行情况,按上年度技术开发合同实际成交到账金额给予最高 10%补助。

      2.技术转移输出方:根据省科技厅确认的 2025年度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情况,对输出科技成果且上年度技术合同实际成交到账金额达 500万元的技术转移输出方,按一定比例给予年度最高50万元补助。

三、工作要求

      (一)申请流程

      符 合 条 件 的 单 位 进 入 “ 苏 州 市 成 果 转 化 平 台 ”(http://joinew.kjj.suzhou.com.cn),登录账号并在线填写申请表,按要求上传有关附件。各单位对提交的技术合同,以及发票、付款凭证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二)申请受理截止时间

      2026年 4月 24日 17:00(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市生产力成果转化部:65240989 、65152050;

      园区企服中心:67068000、67068094、67068036、67068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