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深入实施“金鸡湖人才计划”推进建设开放创新的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苏园工〔2024〕213号)(以下简称“金鸡湖人才计划”),对于有关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其子女入学优惠政策。2025-2026学年具体申请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人才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个人(含曾创办企业)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在园区工作。具体包括:
1. “金鸡湖人才计划”中的A-D类人才;
2. 具有境内博士学历学位或境外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青年人才;
3. 2016年之后园区申报入选的姑苏(苏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
4. 其他经园区人才办认定的人才。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7月15日。
三、申报方式
电脑端:符合条件的人才打开苏州工业园区人才服务一网通办(https://tsc.sipac.gov.cn/one)人才服务->面向人才->子女入学->人才子女就近入读公办学校申请,点击底部“在线办理”。
四、申报受理
申请材料包括:基本材料、人才证明材料、创业就业材料。除申请表外,其他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
(一)基本材料(1-4均需要提供,5-6选择其一提供,7-9按情况提供)
1. 《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原件(附件1)。
2. 申请入学(入园)子女: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本)或护照(中国内地居民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台港澳地区居民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3. 申请入学(入园)子女出生证明复印件。
4. 人才(即家长):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护照(中国内地居民提供身份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5. 人才在工业园区有合法固定住所:提供房产证和土地证,或提供不动产权证(期房提供合同以及发票)。
6. 人才在苏州主城区无合法固定住所:①工业园区内一年及以上有效期的租赁合同;②结婚证(单身需提供证明);③夫妻双方在苏州主城区范围内的无房证明(苏易登APP下载或园区产权交易中心证明)。
7. 入小学和幼儿园:预防接种证明(苏州本地预防接种提供苏州市入学入托接种情况评价表,外地复印全本接种证)。
8. 入初中:学生学籍卡,或毕业证书等能证明读完小学的材料的复印件。
9. 江苏省外学生转学: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基础信息表》。
(二)人才证明材料
按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类人才即可,如有多个人才称号,可提供最高层级的人才证明材料。
1. A-D类人才:无需提供人才证明材料。
2. 青年人才:①境内博士学历学位: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信网查询截图复印件;②境外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提供海外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3. 紧缺人才:2016年之后园区申报入选的姑苏(苏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提供紧缺人才证书复印件。
(三)创业就业材料
按实际情况选择人才在园区工作类别,确认工作类别后,每个类别中的所有材料均需提供。
1. 创业人才:①人才为园区注册企业的法人或股东:人才为法人,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和公司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人才为股东,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缴纳社保证明及工商出具的股权证明或验资报告的复印件;②人才创办的园区企业成立时间需要不少于6个月且企业社保缴纳情况正常,提供最近6个月企业不少于2人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企业登录江苏省人社一体化平台拉取)。
2. 就业人才:在园区就业的人才,需在工业园区工作满6个月,提供①与在职单位(注册地在园区)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②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电脑端)或江苏智慧人社App(手机端)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如存在代缴情况,另需补充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第三方机构签订的代缴协议;③税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的人才在就职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园区税务机关出具或个人所得税APP导出,以税款所属期为准)。
五、注意事项
1. A-D 类人才中有部分线上申请制类型人才(附件2),选择人才类别后,系统会进行判定。如为申请制类型人才,系统会转跳至“人才服务措施适用对象认定”,需先完成人才认定后,方可进行子女就近入读公办学校申请。如系统未转跳,可登录园区一网通办“人才服务专区”https://tsc.sipac.gov.cn/one—>近期热门—>适用对象认定—>人才服务措施适用对象认定。
请注意:“人才服务措施适用对象认定”不是“子女入学申请”,申请制类型人才需完成人才认定的流程后,再根据本通知中的“申报方式”进行子女入学的申请。
2. 如果2个或以上子女需要申请,需每位子女准备一套材料。
3. 申请入学的人才子女需达到入园入学学生健康标准。
4. 社保证明、个税证明、无房证明等通过系统下载的文件可直接打印提交。
六、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0512-67068030
0512-67068000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