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01-15

      根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江苏省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信发〔2026〕16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石油石化、有色金属、汽车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须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和产品均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

      2.申报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智能工厂等级水平自评测达到先进级智能工厂等级水平,且申报主体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价水平达到 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

      4.申报主体愿意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对申报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须提供真实性承诺)。

二、相关事项

      1.申报主体编制《江苏省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书》(见附件),在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完成线上申报。申报主体应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筑峰强链”企业申报时可在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选择直报省工信厅,由所属集群产业处室初审推荐;非“筑峰强链”企业(含省属国有企业)的申报主体须由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推荐。

      3.已获省先进级智能工厂认定的企业,如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申报资料造假、严重失信等违规行为,经核实后应取消省先进级智能工厂资质。

      4.鼓励申报单位自行撰写编制申报材料,如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不得弄虚作假包装申报材料。

三、申报方式

       1.省系统申报:企业数字化转型通用能力自评、智能工厂等级水平自评和省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基于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 认定遴选类申报” 板块(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开展,系统开放自评时间为2026年1 月10 日,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6年1月20日—2026年3月30日。

      2.园区系统备案:打开“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模板文件填写后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与省平台保持一致。

      两个系统填报的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3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企服热线:67068000

      企服二处:67061013、67068047、67068019

      经发委产业二处:66681012

      技术支持:18912980070、025-69652990(省系统)4008696086(园区系统)

附件:

附件1.江苏省智能工厂梯度建设要素条件(2026年版).docx

附件2.江苏省企业数字化转型通用评估指标体系(2025年版).docx

附件3.江苏省智能工厂梯度建设典型场景企业自评价参考(2026年版).docx

附件4.江苏省制造业领域人工智能技术场景应用自评测参考(2026年版).docx

附件5.江苏省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