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6年度江苏省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2026-07-09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及我省实施意见,推动标准实施应用,促进全社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打造标准化赋能高质量发展的典型场景,决定启动2026 年度江苏省标准化试点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内容

      试点项目建设周期为 2026 年至 2028 年。围绕实际应用场景,重点开展以下工作: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机制;根据实际需 要收集现行有效标准,构建与试点方向和内容适配的标准体系;有计划开展标准化培训和重要标准宣贯,提升全员标准化意识和能力;加强纳入试点标准体系标准的实施应用,建立并完善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机制,确保标准有效实施;发现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实施持续改进措施;分析标准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积极探索所在领域新型标准化模式和方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技术和管理创新成果标准化,积极参与各类标准制修订。

二、征集领域

      (一)农业农村领域。粮食作物“五优联动”,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农产品加工优化升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水生态环境治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等。

      (二)工业领域。人工智能、高端装备、高技术船舶与海工装备、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新型电力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纺织、新型食品、半导体、关键软件与基础信息技术服务、物联网、新一代信息通信等。

      (三)现代服务业领域。现代物流、科技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文化旅游、体育健身、物业服务、家政服务、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证券、平台经济、人工智能OPC 创新创业等。

      (四)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领域。政务服务、基层治理、公共教育、养老托育、医疗卫生、应急管理、公共安全、特殊人群服务等。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为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有一定标准化工作基础,配备专(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无未完成的标准化试点项目;近 3 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已承担国家、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单位,不得以相同或相近内容重复申报。

四、申报流程

      请于7月24日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关于征集2026年度江苏省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上传汇总表及相关附件。

      请于7月28日前,报送试点项目申报书(含佐证附件)纸质版(申请单位签字盖章、一式两份)至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4号窗口。

五、联系方式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夏老师  67061324

      倪老师  67068037

      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老师  66681263

      仇老师  66681253

附件:

附件1江苏省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江苏省标准化试点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